年检审计、贷款审计及各种专项审计
发布时间:2019-02-19
1、 截至12月31日的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原件及复印件;
2、 截至12月31日的各往来帐款明细表(包括应收账款、预收账款、预付帐款、其他应收账款、其他应付款)、并分别列示各明细帐户的账龄(一年以下、1-3年、3年以上);
3、 年末存货盘点表(包括数量、单价、金额、亏损及原因;
4、 年末固定资产盘点表(包括原值、使用日期、年限、净残值率、本年折旧、累计折旧、净值);
5、 年度会计决算报表(含会计报表附注)、纳税申报表复印件;
6、 总账、各类明细账及日记帐、记账凭证、发票及收据存根;
7、 关联企业情况说明;
8、 验资报告、上年度审计报告原件;
9、 政府批文、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;
10、 章程、合同复印件;
11、 有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复印件;
12、 董事会有关财务问题会议纪要原件及复印件;
13、 重要经济合同(协议)原件及复印件;
14、 有关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等资产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15、 有关对外投资的合同、协议及股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16、 有关贷款的合同、协议、借据、贷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;
17、 其它需提供的有关会计资料(对外提供担保、抵押情况,未决诉情况);
18、 注册会计师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。